惩罚by镜水(李洪卫:阳明论变化气质及其教化:
王阳明研究员:儒家成圣之道与变化气质的教化艺术
儒家追求成圣或成贤,其过程中有一个核心环节便是“变化气质”。张载对气质进行了深入分类研究,认为气质涵盖了人的刚柔、攻守等特性。而朱子与阳明对于性、气理论则有着不同的见解。阳明强调追寻良知,依循良知行动,其核心在于性与气、心与气的一体性。对比朱子的性气论,二者存在巨大差异。在教育方式上,阳明提倡让儿童身心舒畅,以乐习为上,通过音乐引导精神宣畅、心气和平。而朱子等强调理气对立,除了德性修养外,也主张刑罚并重。阳明的教化方法深入人心,影响深远。
王阳明是历代儒家中的杰出代表,其在道德和事功方面均有卓越成就。尤其在教化后学方面,王阳明可说是自孔子以后的第一人。其依据心学体会建立良知学的教化方法,是其影响后世的关键。
一、变化气质:气即是性,在致良知中显现
儒家追求成圣或成贤的道路上,有一个重要的过程性环节即“变化气质”。这一理念源于先秦的孔孟荀以及《大学》《中庸》。孔子曾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指出人的先天本性是一致的,但每个人的气质却存在极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正是后天习得的“习”所致。宋儒学家如张载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气质中的不同偏向。而王阳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释,这些气质的偏差正是人们日常修养需要关注的地方。人的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都是气质的偏误表现。儒家需要通过修养功夫来回复到天地之性的本原状态。
王阳明强调追寻良知的重要性,只要抓住“良知”之本,通过修养功夫,自然能够实现气质的变化。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并非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人们回归良知,从而达到变化气质的目的。在教育方式上,王阳明提倡让儿童身心舒畅,以乐习为上。他相信音乐能够引导人的精神宣畅、心气和平,从而达到修养身心的效果。
二、阳明的教化方法与影响
阳明的教化方法深入人心,其影响深远。他强调因材施教,各随分限,相机教化。即使是愚者也可以通过教化变得有成就,贤者则可以通过修养成为真正的贤者。这种教育方法使得学子遍及天下,影响后世。阳明的教化方法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更重视品德的修养。他强调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儒家道德,通过实践达到真正的自我修养。这种修养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理解,更是生活中的实践。这种实践才是真正的成圣成贤的功夫。因此阳明的教化方法可以说是一种真正的心性教育是一种注重实践和内在体验的教育方式。。他的思想不仅影响了当时的社会也影响了后世的教育发展。。他的理念和方法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对于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的来说王阳明的教化方法是一种注重内在修养和实践的教育方式其目的在于引导人们回归良知从而达到变化气质的目的。。他的教育思想对于我们今天的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张载的画像展现的,是王阳明关于人性与气质的独特观点。他的理论打破了宋儒程朱系统的框架,把性与气等同看待,统一处理。这是一种别具一格的视角,与当时主流思想存在显著差异。
在王阳明与周道通的讨论中,关于告子和明道的“生之谓性”,王阳明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在王阳明看来,“生之谓性”中的“生”字即指“气”,意味着气和性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偏废。当谈论到气质时,就已经涉及到性的本质。孟子所言的性善,是从人的本性出发的,但性的善端需要在气质上得以显现,没有气质,善端也无法得以体现。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都是气质的表现。
在王阳明与陆原静的对话中,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当我们真正理解并感知到自己的本性时,气和性就无分彼此,是浑然一体的。这种理解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与人的实际行动紧密相连。气质其实就是天性的展现,心的偏颇或气质的变动都会导致善恶的产生。追寻良知,依循良知行动是阳明学派的核心方法。
与此相比,朱子的性气论则从性与气的二元对待层面出发,认为性纯善无恶,气则有昏明厚薄之别。朱子的这一观点与横渠的思想有所契合,都强调了气禀的重要性。而程朱学派则更注重通过矫正气质来修身养性。
王阳明与朱子的观点存在的巨大差异在于:在阳明看来,性与气、心与气是一体的,而非二元甚至对立的。他的教学虽然也强调的功夫,但核心在于自心、自性的发明。当学者能够洞察自己的本性时,气质就会相应地发生改变。这与陆原静的对话也体现了这一点。质美的人只要略加致知之功,其良知便能莹彻透彻,如同汤中浮雪,毫无障碍。
阳明子之教,源远流长,深邃而引人深思。他强调,良知乃是人类心灵之灯塔,在漆黑的人生旅途中照亮前行的道路。此灯塔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我们的气质紧密相连。犹如人之身体与灵魂,良知与气质亦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
在阳明心学的世界里,良知如同天上的明星,明亮而照耀人心。每个人所呈现的气质不同,正是因为各自的良知在光芒之下所经历的成长历程各异。气质,是人类性格的独特表达,也是个体成长的印记。矫正言行并非简单之举,而需要触及心灵的深处。阳明知之,故提倡“克”而非“矫”。克,乃内心之自觉、自主的活动,是良知的真实展现。矫则是外在的强制,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与冲突。
当我们谈论“生之谓性”,阳明子亦有所言。他认同告子的观点,但更强调良知的地位。良知与气质并行不悖,相互依存。就如同音乐中的旋律与乐器,二者缺一不可。良知是旋律的中心,气质则是演奏乐器的手。只有二者和谐统一,才能奏出美妙的乐章。同样,气质的展现也需要良知的引导,才能避免走向偏颇。
在阳明的教化理念中,尤其重视个体的成长与教化。他提出以良知为枢纽,通过人的各种身心活动使其展开。这其中,孔子所倡导的“乐教”尤为重要。音乐具有独特的感染力,能够深入人心,荡涤心灵的污垢。阳明知之,故提倡以乐习为上的教育方法。通过诗歌、音乐的教化作用,引导个体走向正道。
在阳明的世界里,诗歌、音乐并非简单的艺术形式,而是心灵的沟通桥梁。他引经据典,从孔子的言论中窥见其对诗歌、音乐教化的深刻理解。每一句诗句、每一个音符都能引发心灵的共鸣,唤醒人们内在的善念。阳明强调,教化之于个体,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心灵的启迪。
深究学者之道,其终极目的在于达到仁义的至境,与道德自然和谐。如同《内则》所述,从幼学仪式、乐诵诗歌到学习礼仪,这些阶段不仅仅是学问的传授次序,更体现了大学问者终身所追求的难易程度、先后次序以及深浅层次。程子曾言,天下英才并不稀少,只因道学不明,才无法成就卓越。
古人之诗,如现代之歌曲,连乡野稚童都能熟识其意,因此能激发兴起之情。而今的学者,甚至老宿之儒,尚不能明了其义,更何谈普通学者?这便无法从诗中兴起。古人从洒扫应对到冠、昏、丧、祭等礼仪,无不井然有序。而今这些礼仪皆已废毁,人伦不明,家庭无法秩序,这便是无法立于礼的表现。古人以音乐滋养耳目,以歌声舞蹈滋养性情和血脉。而今这些都已消失,因此无法完成于乐。古时候的人才容易成才,而现在的人才难成。
朱子从情感教养的角度解释了古人能够歌之舞之的诗歌。诗歌能够激发人的善情,警醒人的逸志。音乐还有荡涤身心障碍的功效,消除浊气。按照小程子的说法,歌咏可以疏通血气、顺畅情志,舞蹈可以滋养血脉。这些都是音乐歌舞对身心善养的良好方法,正是儒教的一大特色。
作为明代儒家的代表人物,王阳明不会放弃儒家修身的核心命题,但他的方法与朱子等儒家有所不同,这源于他们哲学取向的差异。王阳明对音乐及其功能有独到的理解。他认为,尧舜、文武的心气和音乐融为一体,德性通达的人可以从音乐中体会大道。而世俗的流行乐曲只是词调,没有身心生命的内涵。不能达到敦化风俗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音乐的根本不在于音乐本身,而在于人心。心正则乐正,心纯则乐纯。好的音乐的形成不在于乐器或制作方法,而在于制乐者的内心。
先生引用古乐久已不作的现象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古乐与后世戏子的区别,强调戏子应当反映忠臣孝子的故事,以感化百姓的良知。对于如何恢复古乐的问题,先生认为关键在于制乐者的心志是否平和。如果制乐者心气平和,听者自然会产生愉悦的情绪,这就是元声之始。先生还强调了学习音乐的目的在于使人包括儿童在修习过程中实现身心的顺畅和自然展开。
在阳明的教育观中,音乐教化只是他整体教育思想的一部分。他强调教育应当以人为本,注重人伦道德的培养。通过歌诗、习礼等活动来培养儿童的志意和威仪。他认为教育应当顺应儿童的天性,通过鼓舞和引导使他们自然展开生命的力量。
就像春雨绵绵,滋润万物,草木皆欣欣向荣,自然生长;若是遭遇冰霜,生机便黯然失色,日渐枯萎。教育亦是如此。当我们以诗歌激发孩子们的情感,不仅是为了抒发他们的志向,更是让他们在歌唱中释放内心的激情与呼啸;以礼仪引导他们,不仅是为了庄严仪态,更是通过鞠躬礼让,动荡其血脉,固束其筋骸。同样,通过读书启发他们,不仅为了开启智慧,更是让他们沉浸在反复诵读中,存养心性,宣泄情感。这些教育方式都是顺应孩子的志意,调理性情,潜移默化,使他们逐渐融入礼义之中,中和和谐,不知其所以然。这是古代先王立教的深意。
近世的儿童教育却存在误区。教师们只关注于句子的朗读和课业的模仿,过分强调约束,却忽视了以礼引导;追求聪明智慧,却忽略了善心的培养。孩子们被束缚得如同囚犯,视学习为苦役,视老师为仇敌。他们躲避学习,追求嬉戏游乐,甚至用欺诈和顽劣来对抗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只会将他们推向恶行而非善行。
我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正是为了纠正这些偏差。我担心世俗的不理解会视我为迂腐,但当我离去之际,仍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各位教育者啊,希望你们能体会我的意图,永远以此为训。不要被世俗的言论所影响,坚守教育的原则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目标。切记切记!
阳明在此段文字中展示了儒家特质并突显了他的独特之处。他坚持诗教的目的在于道德养成。换句话说,音乐教育是成人的一种方式之一——“教以人伦”。他批评词章记诵之学破坏了儒家教育的根本目标。歌诗习礼并非无用之举,而是涵养身心的手段。阳明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强调从个体内心之自然性情出发,顺其性情的自然展开和绽放。他批评当时流行的教育方法过于拘束和束缚,导致儿童心生恐惧、恐慌和敌意,最终走向虚伪欺诈之路。儒家诗歌教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环节之一。荀子的《乐论》中也有类似观点,认为音乐是个人在天地间通达四时的一种方式。音乐引导人的情感走向正面之路并满足人的情感需求。阳明的观点更进一步强调音乐的功能不仅仅是满足情感需求还要涵养人的内心和情感状态之间的紧密连接以确保二者和谐贯通。因此他批评荀子的理论在某些方面过于偏向政治和治理而忽略了人心的涵养上而这正是阳明教养童子方法的核心所在也是他与荀子的一个主要区别之一.。
音乐不仅仅是表达情感的手段更是塑造人性的重要工具它根植于人的自然情感之中并引导人们走向善良与和谐之路音乐的力量在于它能够激发人们内在的善良本质使人们的心灵得到滋养和净化因此音乐教育在儒家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一环通过音乐的教育人们可以感受到美的存在学会欣赏美的事物从而培养起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这也是儒家教育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音乐教育让它成为我们人生道路上的重要指引让我们在音乐的海洋中感受生活的美好与真谛让心灵得到真正的滋养和升华从而成为更好的人从古至今,关于礼乐之道的阐述,不仅是对口腹耳目的满足,更是对人性、情感和社会治理的深刻关注。《乐记》所强调的,并非音乐的极致表现,而是音乐背后的深层意义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从音乐的节奏、频率和音调中,可以感知政治的清明与,音乐成为社会治理的镜子,反映了治世与乱世的不同状态。这种联系,显然已超越了单纯的音乐本身,触及到了国家治理的深层次。这种深刻之处,展现了儒家对世俗的关切和深厚的情感。
在儒家眼中,音乐与人心生命紧密相连。音乐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源于人心的动悸。这种情感表达,既有治世之音的平和安详,也有乱世之音的怨恨躁动,甚至亡国之音的哀愁。国家兴乱与百姓心理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音乐正是这种情感的反映和表达。《乐记》中的深沉,体现了儒家对世俗的深切关注和对人心的洞察。
《乐记》不仅仅关注音乐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它更从人的内在生命出发,了音乐的产生和人的情感状态之间的关系。音乐源于人的内心,而礼仪则是一种外在的表现。这种内外相合,形成了乐与礼的完美结合。大乐必然简单,大礼必然简洁。当音乐与礼仪达到极致时,社会就会和谐,纷争就会消失。这就是儒家所倡导的礼乐之道。
进一步来说,《乐记》还了音乐与人心生命的本原联系。在儒家眼中,音乐不仅仅是声音的组合,更是人心灵气的表达。音乐的旋律、节奏和音调,都与人的情感、气血和生命状态息息相关。《乐记》强调在制礼作乐时,必须根据人的情感性和生命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这种音乐与生命的结合,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乐。
孔颖达在《乐记》的注疏中,进一步强调了音乐与人心、政治之间的紧密联系。他认为,《乐记》中的“金声玉振”不仅仅是音乐的开始和结束,更是德行完善的象征。这种金声玉振的乐境,是圣人集大成时的表现,是智与圣的完美结合。这种完美的音乐状态,不仅仅是一种主观的体验,更要在身心合一、知情合一的本然状态中得到表现。
《乐记》所阐述的礼乐之道,不仅仅是关于音乐的问题,更是关于人性、情感和社会治理的深入。它体现了儒家对世俗的深切关注和对人心的洞察,也展示了儒家关于人的内在生命和外在礼仪的完美结合的理念。这种理念,既有对传统的继承,也有对时代的创新和发展。《乐记》不仅仅是一部关于音乐的经典,更是一部关于人性、情感和治理的深刻著作。谈及音乐之乐,它应当与心中的情感之乐相结合,这是一种情乐,尚未达到本性之“和乐”的境地。这种情乐得到了王阳明的肯定,即当情感顺畅时,便与人心之中的天地合德的中和之体相顺应。
李景林的《教化的哲学——儒学思想的一种新诠释》中详细了这一主题。王阳明认为,古人创作音乐,其实是中和之体、体验天地之气的方式。他们不依赖外界,而是关注制乐者和习乐者内心的和乐,即自身身心之气的和谐。只要个体身心中和,自然与天地之气相应。对于儿童来说,学习音乐是顺应天地正气的自然抒发,是顺应人体韵律、节奏的自然展开,最终实现身心气血的平和、和乐。
在歌唱诗歌时,需要调整气息、清晰声音、均衡节奏,避免急躁、浮躁和怯懦。通过长期的练习,精神得以舒畅,心气得以平和。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的能力传授知课识。保持精神饱满、心情愉悦,则无厌倦之苦,反有自得之美。学习过程中的童子之心得以保存,使他们对学习充满乐趣,无暇接触邪僻之事。王阳明知此教法,则能因材施教。
在王阳明的教育方法中,精神宣畅、心气和平是其重视的方面之一。教学应从快乐出发,让学生有收获和快乐的感觉,避免厌倦、疲惫和沮丧的心态。在这个过程中,存心养性以实现乐习不倦。王阳明的快乐教学法是儒家心学的体现,也是儒家认知的重大发展或发明。它对常人、对儒家的认知尤其是对礼教的认知具有深远影响。这种思路和做法也是王阳明良知学的本有之义。
与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相比,“随处体认天理”虽然与之相近,但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差异。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虽然已触及儒教的身心修养本意,但未抓住个人修养的根基命脉而在枝叶上用功。而王阳明则强调良知是个人善良和快乐天性的汇合点。从这一点出发开发巩固开来,可以找到个体安身立命的本原。从心出发而不假外求的教化方法能使人心志稳固、气血通畅、身心健旺。虽然王阳明学的根在“良知”,但其用功之处却在身心的统一上,这是阳明生命教化和个体养成的根本所在。
王阳明强调的不仅是音乐的情乐与天地之气的结合,更是通过教育方法和个人修养来培养身心和谐、气机和畅的个体。这种从心出发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是实现个体快乐成长、成人成才的关键。儒家学问的核心在于通过教化来改变和提升个体的气质。从宋儒的观点来看,这种改变是从气质之性回归到天地之性的过程,与《中庸》所强调的性、道、教的教化方式紧密相连。
在儒家眼中,德性与才具有二分,先天与后天因素虽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通过教化来复性,这是教化的基础。否则,教育的可能性就会丧失。孔子曾提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表明教育、教化在个人涵养的形成中至关重要。孔子接着又说“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这引发了后世学者对于如何教化愚者的思考。
对于宋明学者来说,如何理解并处理这一问题成为了一个挑战。阳明对此有独到的理解和处理方式。他认为,愚者可教,贤者可成。当有人问及“上智下愚如何不可移”时,阳明回应“不是不可移,只是不肯移”,将个体先天素质的问题转换为个人是否有意愿、决心、毅力去做努力的问题,这符合心学尤其是阳明良知学的一贯思路。
朱子的看法与阳明相似,他认为人的气质相近,但也有美恶之分。他引用程子的话进一步解释,从人性的本质来说,“善”是人性的本质,没有根本的差异。但在具体的气质上,如刚柔之分、金木之不同等,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现实层面的差异并不妨碍人性上的同一性,这就是宋明儒家强调的“德”的相通。虽然贤愚之间有所差异,但都可以教化、都需要教化,也都能够教化。
孔子曾提到生而知之、学而知之等说法,这也引发了后世学者的思考。宋明儒者们开始突出人的德性上的平等,这是思孟思想的发展。现实中的差距如何教化?阳明主张因材施教,不能躐等。对于资质中下之人,不能直接论性谈命,需要根据每一个人的特质方便施教。阳明的思想始终遵循人的本性平等与才具差异的原则,根据每个人的特质去扩充滋养。
儒家强调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如同树木需要适当的水分才能生长,教育也应该根据个人的能力和需求进行。这样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实现自我提升和成长。这种教育思想既体现了孔子的智慧,也展现了宋明儒者的理解和发展。在这个世界的深处,隐藏着一颗无尽的宝藏,如同潜藏在大地深处的清泉,滋润万物生长的力量正静静等待释放。此刻,让我们一同聆听阳明先生的智慧,感受他对于个人修养的深刻洞见。
当提及童子的教育问题时,阳明先生强调:“童子自有童子的格物致知。”对待孩童的教育不能过于刻板与严苛。如同洒扫应对是童子每日生活的日常事物,这些都是一种教育形式。教育的本质在于唤醒孩子内心深处的良知,引导他们尊重师长、敬畏长辈。这样的教育不仅仅是教授知识,更是培养一种品格和人格。
阳明先生在阐述他的格物致知理论时,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与共性并存。他提出,无论是圣人还是普通人,都需要通过格物致知的功夫来真理。这种功夫并不是针对特定的人群,而是适用于每一个人。这种教育的方法和路径并不固定,需要根据每个人的气质和年龄阶段来因材施教。但教育的本质始终不变,那就是通过引导个体深入内心的良知,从而实现个人的自我超越与成长。
阳明先生进一步指出,教育的目标不应仅仅局限于知识的传授,更应注重培养个体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他认为,教育的最高境界是帮助个体实现内心的和谐统一,从而达到身心一体的状态。这样的个体不仅能够感知世界的美好,更能为这个世界带来无尽的智慧和力量。这种教育是一种真正的全人教育,它不仅仅关注个体的技能和能力,更关注个体的心灵和灵魂。这种教育旨在培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深厚文化素养和卓越创造力的个体。在这种教育的熏陶下,个体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激发和释放,从而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阳明先生认为,“利根之人”虽能迅速领悟本体之真谛,但大多数人仍需通过努力实践来实现自我超越。在教育过程中要关注个体的差异性和共性并存的特点既要引导个体深入挖掘内心的良知又要注重因材施教让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成长路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并实践阳明先生的教育理念让每个人都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共同为这个世界带来智慧和力量。总之在阳明先生的智慧指引下我们明白了教育的真谛在于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良知培养个体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实现身心一体的境界。这样的教育才能真正激发个体的潜能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四、朱子与阳明教化哲学之差异
阳明与朱子在教化哲学上的理解存在显著的不同,尤其是他们对《中庸》之“教”的解释,这种差异源于他们各自的哲学基础。
朱子的理学凸显了他对价值超越性和普遍性的追求。这种普遍性和超越性并非悬空的存在,而是与现实世界的具体礼仪规则紧密相连。朱子的理论具有双重可能性:一方面,它引导士大夫和民众提升道德自觉性和推进道德实践,朝向道德理想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这种理论也有可能成为现实社会的普遍宰制性力量。朱子的理论二重性,既体现了天理本身的现实性和超越性的冲突,也是其理气二元论演绎的结果。当理气二分体现在个体身上时,便呈现为个体内在紧张和冲突。
在朱子的哲学体系中,《中庸》之“教”被定位在对人的规范、诱导乃至刑罚,这是理对气的规定与个人接受圣人的教诲的体现。与之相比,阳明身心一体和整体的思想则有所不同。如何理解阳明及戴震的历史批评,提炼朱子理气思想的合理价值,这是我们今天需要继续思考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深入朱子的理气关系。在朱子的哲学中,理是先验的、普遍的、先天的,而气是形下的、具体的、后天的。二者结合构成了世界万物。这种结合中,理是自在的,而造就人类能动的根据是气。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气的差异造成的。具体到人类,人生是理气的结合,其中天理是自在的,而气则使得人具有能动性和灵明。人得到气之正与通,故清明灵觉;物得到气的偏塞,故没有人的灵明。
尽管理无不同,现实的人却各自不同,有善有不善。对此,朱子认为,人与人的不同源于气质之禀。人性的理是一样的,但由于气质的禀赋不同,现实的人就有所不同。这种差异并非意味着理的欠缺,而是理由于内在于人,在气的清明与粗糙之间显现有所不同。人就其道德天资而言是分等级的,需要通过不同的修养功夫才能达到不同的境界。
朱子和阳明在教化哲学上的理解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他们对理与气的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人性的理解上。今天,我们需要在理解他们哲学思想的基础上,继续思考这些哲学思想的价值和意义。朱子在人性与天理的关系时,深入剖析了“上知”即生知之人的内在特质,他们拥有的纯粹无杂的气质,使得天理自然彰显。常人学习的目标,便是朝向圣人或圣王的方向不断努力。透过朱子的理气理论,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二元一体的内外关系,即气对理的遮蔽。在此基础上,朱子的论述进一步深入到气偏说的层面。
朱子的气偏说并未得到充分展开,但在他的著作中仍可见其踪迹。他曾在《答赵致道》中明确提出,人的禀赋中,气是首要的,随后理随之具备。这意味着气的多少决定了理的多少。当气偏时,理亦偏;当气塞时,理则被隔绝。陈来指出,气禀不仅影响理的偏全,更可能产生对理的蒙蔽,妨碍理的完全展现。这种气偏理偏的现象,是朱子理气关系中气对理展现的另一种阻碍形式。
朱子的思想后期倾向于气和理的内在冲突与统一,尽管这一并未深入下去,但他的理念已明确指向人群中的圣贤与庸众之别。圣贤是气禀清明透彻之人,承载着道,是道德的显现;而庸常者则气禀粗糙鄙陋。这种区分为他以圣人为主体的教化修身理论提供了基础。
朱子批评孟子对人性认知的不足,认为孟子虽正确指出人性善的大体方向,但未涉及到气质之性的具体之处。朱子从张载和二程继承了气质之性的观点,并严格区分不同人的气质类型,针对其偏蔽之处进行教化。他将气质之性视作人性为恶的根源,因此对人的教化需要认知理,而理的认知又需要治气,这就需要理的指导与原则设定。这一过程中,圣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品节成为遵循的原则,以惩治气质之杂。
朱子的教化思想源于对理的认定,他确认了一个外在的普遍的天理,有利于人们以一种敬畏的姿态遵从。这些礼被视为由圣人依据天理制定和颁行的律则,与心学在“教”的解释上存在重要的反差与对立。这种反差源于彼此对天理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不同认知。在注解《中庸》时,朱子强调了天命下贯是人的性理、天理,而遵循人的先天的规定的性理即率性,而非本性的自然展开。
在这个深入的旅程中,我们被引导去关注一种理念,其中“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的观念引人注目。这里的“循性之自然”,并非指涉王阳明、程明道所说的人性内在本质,而是指向性理与自然的交融,即天理的展现。朱子在此强调,人的性理具有共性,但由于气禀的差异,日常生活中会出现偏离中道的状况,表现为过犹不及。针对这一现象,圣人根据每个人的气禀形态,制定因人施教的方法与规则,这些规则被称为圣人品节,它们构成了天下之法。
这些法丰富多彩,包括礼、乐、刑、政等不同类型。值得注意的是,朱子的“修”的含义与通常的理解有所不同。他认为修是圣人因人设法,是圣人制定礼乐法规,即教法。人的气禀各异,如孔子所言,有生而知之、学而知之,甚至困而不学的多种层次。需要根据不同人的特点进行教育,这就是圣人设立的规矩和法则。特别之处就在于,“修”的主体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修养”者,而是“制定”者。修就是品节,类似于周公制礼作乐的意义。
朱子强调“性不容修”,这意味着人的本性、性理是不可改变的。“率性”只能是循性,因为性是理,是不能率而发出的。修就是圣人根据人的不同条件做出各种规矩和奖惩方式以实施教化。礼乐是依照天理制作的,它们是天理的自然展现。圣人根据天理制定规矩,这就是品节。这些礼节不仅是礼仪形式,更是天理的展现。
那么,为什么常人或庸人不能自主为道,而需要圣人制定礼仪章节和社会法则来引导呢?朱子指出,气虽然是理之所生,但一旦生成,理就无法控制它。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都是由气决定的,气的强弱会影响理的作用。就像大赦时税被释放,但仍有县官坚持捉缚要求纳税。在这种情况下,气显得粗糙而理微弱。类似地,如果子不肖,父也无法管束。圣人需要立教来纠正这些问题。
朱子的思想在某些方面与荀子相似,他强调在社会中行使律法的必要性。他认为德礼与刑政必须并立,不可偏废。他强调人的气禀有浅深厚薄的不同,因此感者不能齐一,必须有礼来齐之。如果只用德礼教化而不约束,那么统治就无法收杀去。他特别指出,因为人的资质禀赋不同,需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控制那些资质较差的人。
与王阳明的观点相比,朱子强调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它们是子思思想的本质体现。王阳明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道即性即命,是完全不需要修饰的。圣人的品节并不是完善的表现,礼乐刑政虽然是教育的手段,但并不符合子思的本意。
这一系列的源于朱子的理气思想,展现了其内在的根据,并与心学一系有所区别。通过这些论述,我们更深入理解了朱子对于礼法并用的肯定,以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性。王阳明深入解读了子思在《中庸》中的教育思想。他强调,“教”的本质在于人的天性的展开,这一过程被称为“修道之谓教”。在王阳明看来,这种“教”并非礼乐刑政所能涵盖,后者虽然可勉强称之为“教”,但其内涵与子思所强调的“教”的本质相去甚远。
王阳明与朱子的教育路径之差异,凸显了两人心学理念的不同。王阳明基于良知心学,认为人的天性本自诚明,只需通过正确的修养方式即可展现。而朱子则侧重于天理人欲的冲突,认为人的气质之性才是具体存在的,只有少数圣贤才能先天清明醇厚,其他人则难免掺杂各种杂质。他强调严刑峻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朱子思想中,“圣人于中”“为之品节”的观念与王阳明存在显著的分歧。王阳明认为,个体修养应回归本自具足的天性,无需外在的规则或圣人居中作伐。若按朱子的方法,那就不是人身内在的东西,而是外加的规矩。他质疑若按照朱子的说法,子思所强调的个人自我道德修养的“戒慎恐惧”功夫就失去了意义。
王阳明进一步阐释了子思的“性、道、教”理念,皆从人的本原天命说起。他认为,率性而行便是道,修道而学便是教。圣人能率性而行,而圣人以下的人则需通过修道来达到与道相合。修道的过程就是使本性之诚展现的过程。王阳明强调,圣人天资明敏,能率性而行;常人则需通过修道来弥补过与不及的问题。
与此相反,朱子的思想更侧重于通过天理来设教,然后教人遵循,以治理气的渣滓。而王阳明则认为,子思所说的教是关于人性的展开和如何展开的问题。这就是《中庸》所强调的教义。王阳明和程明道所理解的教,是顺应和展开人的本性,而非仅仅是治理和引导。
大程子明道曾言:“人之本质,本是完足之物。”此乃天命所赋予,顺应其道,便是遵循自然之规律。修养自身,各得其所,即为教育之真谛。明道所言之“如旧”,乃是以生动且形象的方式揭示人性之本源,即人性自身便是一个自足且美好的存在,虽有后天之污染,但其本源之美好仍旧熠熠生辉。值得注意的是,明道所言之“道”、“理”、“性”,并非朱子所强调的超然性理之性,而是指人的真实本性,亦非与人的生命处于隔离甚至对立状态的气质之性。
进一步至王阳明与戴震的论述,朱子和阳明在子思之“教”上的分歧,源于他们对个人修身的不同理解,而这差异实则是理气关系认识上的不同,核心在于“理”的概念。对于朱子而言,“理”有两种表述:一是性理,它是普遍的、超然的;二是理与气的关系,认为气的条理即是理。朱子的理论在某些时候显得模糊,未能清晰地阐述理与气之间的确切关系。他将理的认知和气质的修养视为两个阶段,这正是阳明所不满之处。
阳明直接明了地指出,“夫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在性为善”。他认为心外无物、无事、无理、无义、无善,这些皆源自吾心。当吾心处理事物,纯然合乎理而无人为的杂念时,称之为善。阳明强调心的本体或“尽心”,并没有内藏的“理”去计较、探查。他进一步阐述了理与气的关系,认为理是气的条理,气的和谐流畅不滞即是理的彰显。
阳明曾对学者说,心体上不能有一念留滞,如同眼中不能有些许尘沙,否则便会蒙蔽真理。他强调私念与气机之联系,私念不停留即是气机的和畅流动状态,这是天理的流行状态,亦即心体自身的通畅活泼状态。对于阳明而言,“教”的本质是引导人们朝向本心即良知本体的方向转化和发展,而非控制、克制和惩罚。
明道、阳明等人在人性、修养及教育时,均基于对人性的深入理解和体验,他们的理论富有生动性和深刻性,为我们揭示了人性的本质和修养的路径。在智者的引领下,修道之路便是我们在这个方向上自我努力的方向。这种修行不同于朱子所理解的礼仪规范,后者通过圣人设定各种规范,让人们去遵循。今天回顾朱子的思想,我们可以看到他将礼与理混为一谈。对于圣人如何了解不可见的理或道,需要一个严谨的论证。朱子的理解有其,但这一理解是否周延,尚待商榷。
他提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这一理念以现实规范为根基,回溯于天。而阳明的观点则是以个人身心的条理、畅达以及感知为依据,既可以依从现实的礼,也可以从个人内心的感知中确定理与礼的关系。
戴震对朱子的理论提出了独特的见解,认为朱子的理论偏离了孟子的情感性论述,强调了理是情感之间的逆推论证,是“相互性”的感知。他还认为理是众人的认知、认同,而非个人的判断。戴震与阳明在某些观点上有相通之处,都强调了情的共鸣和意见的公开论证。
就朱子和阳明的理气思想而言,两者各有优势,应以相互资鉴的视角进行评估和判断。朱子的思想偏向保守和执着,更适合对大众的导入和稳定的教育。而阳明则以心为本的教化理念更易触动人心,具有更大的操作性,对今日教育有更深远的启示。
可以说,朱子对心学系的工夫与境界有一定的隔膜,他的批评并不完全切中要害。在修养方法上,朱子的进学致知与涵养用敬的进路是稳健的。理的外在性导入也可能导致人们的压抑与抵触。阳明的教化理念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从根本上说,阳明思想可能是儒家的“究竟法门”,而朱子思想则更像是“方便法门”,能够覆盖更广泛的人群。这两种不同的教化形态在理气关系、身心对立模式以及身心认知形式和涵养工夫上都有所不同。
载于《国际儒学》2021年第3期,作者为李洪卫,来自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文章观点鲜明,论述深入,对于理解宋明理学中理学与心学的差异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更多信息请关注“独立精神”公众号,并欢迎关注@文以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