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香港行政长官(香港廉署起诉前行政长官曾荫权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正式宣布起诉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案由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指控构成。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第一项指控发生在曾荫权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当时,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向行政会议提交了多项申请。据指控,曾荫权在与行政会议商讨及批准这些申请的过程中,未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公司一名主要股东的私下交往。更具体地说,他未透露自己曾与这位股东就深圳东海花园的住宅单位租赁进行过商讨,也没有披露自己曾向该公司支付一笔八十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款项。
第二项指控发生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当时,曾荫权在建议将一名建筑师提交考虑根据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予以提名时,隐瞒了他在该物业的租赁情况以及与该名建筑师负责的室内设计单位的关联。
廉政公署早前接到贪污举报,经过深入调查后揭发了上述涉嫌罪行。香港特区律政司在回应中明确表示,对曾荫权提出上述控罪是在全面考虑现有证据、相关法律和检控守则后作出的决定。律政司的独立决定并未受到任何干涉。对于媒体先前报道的涉及曾荫权的其他事宜,廉署的调查已经覆盖,但由于证据不足,律政司认为无法就其他事宜提出刑事检控。
曾荫权的前行政长官身份使得这一事件更加引人关注。他透过高级私人助理发表声明,表示在过去三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并坚称自己问心无愧。他深信法庭会公正审理,为他恢复名誉。
目前,曾荫权已定于今天下午二点半在东区的裁判法院出庭应诉。这一案件的审理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期待着公正的裁决和法律的严惩。对于这一事件,央视记者刘楠与沙晨将持续关注并报道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