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租房(不讲信用,长期恶意拖欠房租!吴忠首
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联手利通区人民法院与吴忠市公证处,于7月7日展开行动。他们的目标是对长期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的“老赖”进行坚决的强制清退,并收回其公租房使用权。
被执行人马某等人,在租住公租房期间,长期拖欠房租,无视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多次催缴。对此,中心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利通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程序,责令这些被执行人在2019年12月23日和2020年1月30日前返还公租房给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但他们却至今拒不履行。
作为我市首起强制腾退非法占用公租房的案件,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对此高度重视,不仅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还预估了可能的风险及社会影响。由于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干警在吴忠市公证处人员的见证下,对马某等人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110开锁公司打开房屋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对屋内的物品进行视频取证,吴忠市公证处人员则现场清点登记,并由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其他公租房保管。对于那些屋内物品较多的王某等人,利通区人民法院则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查封。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员闫宁刚表示,“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2020年6月13日前腾退房屋。但遗憾的是,马某等人在期限内仍未履行。为了保障公共权益的有效使用,我院今天进行了强制执行。”
公租房是为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的政策性住房,部分家庭在享受住房的却长期拖欠房租。这种行为不仅阻碍了社会公共资源的循环利用,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马洪明表示,“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司法强制执行力度,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能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此事件不仅彰显了有关部门对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决心,也提醒广大市民,公租房的福利不是任意挥霍的特权,而是需要珍惜和守护的责任。我们期待未来公共资源的分配能够更加公平、合理、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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