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店铺(《以案释法》:商户休假回来商铺不见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之商铺纠纷篇
今日关注:商铺风云变幻,解读法律条款背后的故事。
【案情简述】
许女士遭遇商铺惊变,一夜间,辛勤经营的商铺化为废墟,货品不知所踪。原来位于得胜茶文化博览城的商铺,正常营业的股东们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的商铺被拆除,价值连城的货品消失无踪。
邓先生,作为商铺的租客之一,向我们讲述了他的遭遇。自2020年从商场租赁此商铺经营茶叶生意以来,一直正常营业的他,在商场翻修后不久却突然接到商场收回商铺的通知。对于刚装修完毕的商铺和消失的货品,邓先生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赔偿。然而与商场管理方的沟通并未取得进展。
商场管理方表示,与邓先生的租赁协议因商场经营规划的改变而需要调整。自去年签订的两年租赁协议以来,邓先生自今年8月起一直欠缴租金。在多次催缴无果后,商场单方面宣布解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然而邓先生对此持有异议并选择了报警处理。
【法律解读】
针对此事,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的杨安律师给出了专业解读。杨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承租人需按时支付房租等相关费用,而出租人则应交付房屋供承租人使用。若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本案的复杂性在于承租人是否严重违约以及出租人是否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在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若明确约定某行为发生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则出租人可直接行使合同解除权。反之,合同解除问题则较为复杂。出租人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需考虑多种因素如承租人是否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拒绝支付租金等。无论行使约定解除权还是法定解除权,出租人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进行腾房等工作。对于双方争议的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来源:云报客户端报道】
注:所述案例及法律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