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主管要找专业人才(《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云南省体育局共同发布了《云南省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6号,简称《标准条件》)。为了更好地帮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体育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理解和把握这一新标准,现对其进行深入解读。
问:《标准条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在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我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指导意见,结合云南省体育职称评审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制定了这一新标准。新标准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体育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促进体育人才的健康成长。
问:《标准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标准条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制定标准的目的、意义和职称资格层级等。第二章是适用范围,明确了申报人员的范围和专业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详细说明了申报各个级别职称的条件和学历资历要求。第四章评审条件,明确了评价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水平及业绩成果的标准。第五章特殊申报评审条件,针对特殊情况进行说明。第六章附则,对诚信申报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问:《标准条件》适用于哪些人群?
答:该标准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从事体育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教练、运动员等。对于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地区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也有相应的适用政策。
问:《标准条件》中申报评审的专业有哪些?
答:根据《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的专业为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专业。申报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申报。
问:关于县(市、区)及以下申报者指的是哪些人群?
答:这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属于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二是工作单位虽不属于县(市、区)级及以下,但长期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人员。为了证明长期工作地,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履历表等材料进行综合证明。
问:《标准条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标准条件》充分遵循体育专业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了业绩贡献和市场需求的导向。其最大的变化在于淡化了对论文的要求,明确了申报评审专业,取消了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限制,并拓宽了评价维度。这一新标准更加科学地评价体育专业人才的实际工作业绩,为云南省进一步扩展和健全职称层级,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一标准的出台,无疑为体育专业人才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其未来的成长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征程中,我们致力于优化人才布局,激发基层活力。为此,我们采取了七大措施,以确保体育专业人员在广阔的舞台上展现才华,为基层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们着眼于基层一线,对在县(市、区)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体育专业人员给予倾斜关注。我们放宽了学历和业绩条件,更注重实际工作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用实际行动为体育事业注入活力。这一举措无疑将为基层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一股清泉,让专业人才在基层实践中磨砺成长。
我们拓展了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教练员作为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群众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专业人员,其职称评价一直备受关注。在此基础上,我们增设了运动防护师专业申报评审和退役运动员破格申报评审,不断完善体育专业职称系列,为各类体育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这不仅是对体育人才的一种认可,更是对他们工作热情的一种激励。
我们致力于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体育专业人才之间的职业发展通道。我们支持体育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这一举措为两类人才的成长搭建了立交桥,让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与体育专业人才的发展相互融合,共同推动体育事业的进步。
这七大措施的实施,将激发体育专业人员的潜力,推动基层体育事业的发展。我们坚信,在广大体育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体育事业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体育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